臺中市北區衛生所於民國51年4月衛生局組織規程公佈,所屬於市衛生所,原坐落於太平路上,但由於社會型態變化、工商業發達、百貨公司聚集,造成交通擁塞諸多不便,於民國75年11月遷至英才公園婦幼館二樓,該館為社會局所有,因該局不敷使用且面對人口日益劇增的需求,為提升服務品質措施,提供民眾最佳品質的醫療保健環境及最完善服務,台中市政府提供北區行政辦公大樓四樓作為新辦公廳舍,於86年編列預算,另獲行政院衛生署提供空間規劃及省衛生處補助款,乃於87年6月1日開工,於87年10月31日全部完工,88年1月31日遷入新址辦公,今後不但可提供員工良好的辦公環境更能提升公共衛生行政效能與醫療保健服務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