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住民懷孕婦女產檢補助-已修復 拷貝 應備文件及注意事項: 1.戶口名簿正本或現戶戶籍本正本(需有結婚登記日期) 2.居留證正本(其他證明文件一律不行) 3.配偶身分證 4.至居住所在地之衛生所提出申請 若有相關問題,歡迎來電:04-22359182*110 范護理師 北區衛生所關心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