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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攜帶自用藥品入境規範

藥品並非一般商品,許多國外的藥品品質未經過政府把關且無中文標示,民眾擅自購買服用、沒有注意正確用量用途及副作用等,有可能危害健康,且無法申請國內藥害救濟,花錢又傷身。

提醒您,如有身體不適,應儘速就醫或洽詢專業醫藥人員,以正確且安全的方式使用藥品。歡迎大家上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個人輸入自用藥品規範專區」(http://www.fda.gov.tw/TC/site.aspx?sid=3928),查詢各藥品限量額度,及申請書下載等相關資料(https://www.fds.taichung.gov.tw/1885252/post)。

 

 

 

 

  • 市府分類: 衛生醫療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4-08
  • 發布日期: 2024-04-08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北區衛生所
  • 點閱次數: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