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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害防制法 新法上路囉】

菸害防制法_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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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害防制法 新法上路囉】

📍全面禁止使用電子煙及未經審核之加熱菸,違者最高罰新臺幣1萬元
📍擴大禁菸場所:大專院校、幼兒園、托嬰中心、居家式托育服務場所,室內外全面禁止吸菸。
📍未滿20歲不得吸菸,未查驗身分供應菸品予未滿20歲者,最高罰25萬元

#台中市衛生局關心您

#台中市北區衛生所關心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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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衛生醫療,宣導活動,政令政策
  • 最後異動日期: 2023-04-17
  • 發布日期: 2023-03-22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北區衛生所
  • 點閱次數: 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