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害防制法_0 【菸害防制法 新法上路囉】 📍全面禁止使用電子煙及未經審核之加熱菸,違者最高罰新臺幣1萬元📍擴大禁菸場所:大專院校、幼兒園、托嬰中心、居家式托育服務場所,室內外全面禁止吸菸。📍未滿20歲不得吸菸,未查驗身分供應菸品予未滿20歲者,最高罰25萬元 #台中市衛生局關心您 #台中市北區衛生所關心您